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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注销登记
作者:佚名    办事窗口来源:地矿窗口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22

 

 一、条件(应报资料):

  (以下资料各四份)

  1、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表

  2、经批准的闭坑地质报告

  3、已完成劳动报告、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材料及证明

  4、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行政服务窗口办公室提交申请资料;

  2、申请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出具《受理承诺书》,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会审;

  4、作出是否准予采矿权注销登记的决定;

  5、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承诺时限

        30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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