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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矿权注销登记 |
| 作者:佚名 办事窗口来源:地矿窗口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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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件(应报资料): (以下资料各四份) 1、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表 2、经批准的闭坑地质报告 3、已完成劳动报告、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材料及证明 4、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行政服务窗口办公室提交申请资料; 2、申请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出具《受理承诺书》,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会审; 4、作出是否准予采矿权注销登记的决定; 5、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承诺时限 30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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