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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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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突发性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总体要求,切实提高保障公共性安全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确保局系统将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二、 遵循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2、预防为主。有效预防是防止问题发生、矛盾激化和演变的重要工作。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把矛盾或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以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3、依法规范。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要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为指导,全面规范应急工作的各种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决策科学,处置正确。 4、逐级负责。按照市政府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的要求,市局对所辖单位发生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实行统一指挥,按照职能分工实行逐级负责制。 5、反应迅速。一旦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如大规模执法纠纷、暴力抗法、火灾、锅炉爆炸等,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市城管指挥监控中心报告,按照指令迅速、果断、有效起动应急方案,进行积极妥善处理,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 6、资源整合。整合全局应急资源,构建功能完善、覆盖面广、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应急技术支持平台。建设一支统一管理、装备优良、技术熟练、反应迅速的救援队伍。 7、平战结合。树立常备不懈观念,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临战的标准要求做好各种救援准备,搞好相关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招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8、公众参与。平时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向民众阐明危害得失,提高民众防变意识;事发时准确发布预警及处置信息;事发后积极做好各种善后工作。 三、分类和分级 1、突发性公共事件分类 突发性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地区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有社会影响力的涉及公共安全紧急事件。我局突发性公共事件分三类: 1)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气象灾害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填埋有毒气体污染、虫媒传染疫情、除“四害”药物中毒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群体性事件,如冲击政府机关、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等。 2、突发性公共事件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原则上划分为三级,即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 1)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在较小范围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基层单位或有关部门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在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但只要事发单位和本局就能够处置的突发性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较重、重大三级预警,并依次采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扩大。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趋势。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1、突发性公共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冠山 副组长:张灵伍樊革民强山峰 成 员:张赞生 叶安旺翟宗孝肖红娟王占民 李春生赵开创李小丽石黎红毋增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沈亚明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协调制定本局突发性公共事件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协调制定全局突发性公共事件管理总体预案;指挥和协调全局较大以上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处置;协调调查和处理较大和重大责任事故。 2、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行动小组 组 长:张灵伍 副组长:樊革民强山峰 组 员:马彦斌沈亚明杜战军何忠民杨飞轮 常 江王 博齐江涛彭 磊袁 辉 姚永成高全波周育新张文胜 刘凤波 王宝峰李应军阎劲松 成立应急小组办公室,设在矿山大队,马彦斌同志任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具体应急措施 1、突发性公共事件速报 各局属单位要认真执行局关于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依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向局值班室报告。信息报告要规范、准确、真实。属于较大和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在事发2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报告主要情况,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值班室:二楼值班室 值班电话:8855948(外线) 2208(内线) 2、 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处置。 较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预案,并按相关程序报市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处置。 2)基本响应程序 第一步,突发公共事件所在单位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在事发30分钟内单位负责人和职工要赶到现场,开展警戒、救助、控制现场、收集现场信息等工作,并立即将现场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第二步,领导小组根据事发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应及时成立临时指挥部,并适时启动应急行动小组。负责组织人员现场救助、抢险、医疗救护、信息报道、调查善后等工作。据突发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对事发原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提出奖惩、评估损失和援助范围等意见。 第三步,应急结束。处置工作完毕后,领导小组组织相应专业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及时研判,决定应急工作结束,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3、 善后处理 1)、 调查和总结 在善后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突发性公共事件工作办公室。 2)、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局纪检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 局办公室统筹规划全局应急物资、人员等储备资源。行政科负责相关物资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 2、宣 传 信息中心要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应急宣传公益栏目,让公众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3、演 习 由局办公室牵头,保卫科具体负责,制定全局综合性应急演习方案,组织各专业队伍和相关单位进行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各事件直属单位要组织演练。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干部职工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七、 预案管理 1、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预案,制定处置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分预案。 2、 监督检查和奖惩。局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和充实,并对专项预案的制定、修改实行督促检查,组织预案评审活动。 3、 预案由局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灵宝市地质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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