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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长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越界勘查案
灵宝市长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越界勘查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规监察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0

 

[基本案情]  2005516,根据举报,灵宝市长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勘查区勘查过程中,超越了批准的勘查区范围,进入河南省文峪金矿文峪矿区深部,涉嫌越界勘查。

2005520,我局对长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立案。521,我局委托灵宝市地质测绘队对涉嫌越界的工程进行了测量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工程超越了批准的勘查区范围,进入河南省文峪金矿文峪矿区深部38528办案人员进行了现场勘验,根据调查情况以及灵宝市地质测绘队做出的技术鉴定报告,认定该公司超越了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属越界勘查行为。

[处理结果]  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对该公司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以一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715,我局向该金矿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通知书;721,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履行情况]  725,该公司履行了我局的处罚决定。728,该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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