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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工作动态来源:地质安环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矿山企业:   

为了扎实落实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汛期各项防治措施到位,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研究,按照《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决定对各乡镇政府、各矿山企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督查内容:

1、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建立情况。

具体要求:成立以乡镇长负责的地质灾害领导机构,专人负责,职责明确。

2、责任制落实情况。

具体要求:与已确定的地质灾害点所在村(矿)逐级签订责任书,防治责任落实到位。

3、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

具体要求:排查全面,不留死角,按时报送排查情况报表。

4、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及运转情况。

具体要求:每个隐患点均建立乡镇、村(矿)、组(点)群测群防网络,通讯畅通,能正常开展工作,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有效监控。

5、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具体要求:编制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按时报送,并组织演练。

6、明白卡发放情况。

具体要求: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和防治工作明白卡填写内容规范,重要隐患点向防治单位发放了工作明白卡,向所有受威胁群众发放了防灾避险明白卡;向每个坑口、每个工队发放了防灾避险明白卡;受威胁群众或者生产人员明白预警信号和逃生避险路线。

7、地质灾害防灾抢险机构组建情况。

具体要求: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物资充足,救援设备到位,随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8、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巡查、预警预报、速报制度落实情况。

具体要求:24小时值班到位,按要求巡查并有记录,接到地质灾害预报后预警及时,灾情上报迅速。

9、地质灾害隐患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具体要求:在已经确定的地质灾害点明显位置设置有警示标志。

10、受威胁人员搬迁避让情况。

具体要求:危险区段人员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

二、督查时间和范围:

督查时间: 620--9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督查范围:各乡镇政府、各矿业权人以及已经确定的55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和整个矿区。 

三、督查方式

由市政府办牵头,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工作组,采取听汇报、查现场、夜间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每月发简报一期,对好的经验进行推广,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督查要求

各乡镇政府、各矿业权人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查缺补漏,并写出自查报告。

 

工作动态录入:kangtiecong    责任编辑:kangtiec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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