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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执法人员集中法制培训的通知 | ||||||||||||||||||
| 作者:佚名 工作动态来源:法规监察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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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地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地矿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局《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我局决定分两批对全局执法岗位人员进行集中法制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业务科室及执法监察大队(矿山大队)、各矿产资源管理所全体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三、培训及考试的具体安排 培训考试均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培训时间:9月3日 地点:局三楼会议室 考试时间:9月24日8:00-10:00 地点:局六楼会议室 第二批:培训时间:9月5日 地点:局三楼会议室 考试时间:9月25日8:00-10:00 地点:局六楼会议室 副科级以上干部考试9月26日8:30-10:30在局三楼中型会议室举行。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合理安排人员分批参加培训考试,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一般干部职工参加培训但不参加考试。各矿产资源管理所每批要确定一名领队,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培训。各单位要在8月31日前将领队及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人事科。 2、参加培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需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局人事科。请假两课时以上的,需参加下期学习。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学习活动,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考试成绩不及格的,按照局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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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录入:kangtiecong 责任编辑:kangtieco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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