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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维护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工作动态来源:矿产开发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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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矿业权人: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三门峡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矿业权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维护正常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责任制,由单位一把手直接组织安排,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认真查找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立足超前防范。要加强重点监控,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全力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稳定。 二、突出查改,加强防范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法矿业行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矿业行为。各矿业权人要针对以下六个方面,组织对本勘查区采矿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纠正和制止违法矿业活动,排除隐患。 (一)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做到依法办矿、科学开采。 (二)切实加强本矿区(勘查区)生产的跟踪管理,坚决杜绝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凡因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矿业权人在进行勘查作业或采矿生产过程中,因技术跟踪指导不到位,造成工程打透发生资源纠纷的,应在纠纷区域内立即停止生产,维持现状,避免矛盾激化,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加强对残采工程技术和安全管理以及工程劳务承包的管理,凡属劳务工程的要限期签署规范的劳务承包合同。 (五)加强本矿区内废弃坑口的管理,对废弃坑口要采取水泥浆砌封堵,在坑口显眼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并撤离留守人员以及勘查开采设施。同时,要经常性进行巡查和维护,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对矿区内存在或易发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巡查,确保巡查到位、监测到位,并认真执行速报制度。 各矿业权人对排查出的各类非法违法矿业活动,要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矿业权人要如实填写矿产资源非法开采情况排查整改表,必须由单位一把手和分管矿山的领导签字认定后于 三、主动配合,强化检查 各矿业权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特别是要主动加强与地矿、公安、电力、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维护好本矿区矿业秩序。各有关乡镇、地矿、公安、安监、电力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深入矿区开展检查工作。各乡镇发现本辖区有无证开采等非法生产行为时,及时予以清理取缔。地矿、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禁止为非矿业权人办理矿产品调运和爆炸物品供应有关手续。各单位要将检查和处理结果分别于 四、严格值班,畅通信息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矿业权人要建立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应急处理机制和联动机制。一是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尤其是矿业权人要加强对本矿区监管,一旦发现违法矿业行为线索,要及时向地矿、公安、电力等部门报告。对没有及时报告,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现重大违反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各部门要及时向市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各种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市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0398-8855948。 附件:矿产资源非法开采情况排查整改表 灵宝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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