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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宝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简报(第三期) |
| 作者:佚名 专题来源:矿产开发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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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健全完善矿产开发秩序监管责任制 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中,我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矿产开发秩序监管责任制,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有力维护了良好的矿区秩序环境,促进了矿业经济的快速科学发展。 首先,强化联合执法责任制。在继续坚持“政府组织、地矿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矿产开发秩序监管模式基础上,将“回头看”行动工作任务分解列入各乡镇、有关部门和矿业权人的矿产资源管理目标责任,责任书中明确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及村组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矿业权人签订非法矿山劳务承包协议,凡因签订非法矿山劳务承包协议,造成责任事故的,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公安部门不得向非矿业权人审批供应爆炸物品,电业部门不得向非矿业权人供应矿山动力用电。凡向非矿业权人审批供应爆炸物品或矿山动力用电,造成责任事故的,由公安或电业部门承担主要责任;矿业权人因对本矿区(勘查区)内违法矿业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制止或上报,签订非法矿山劳务承包协议、未按要求开展图纸交换,对矿山废弃工程、采空区监管不到位而造成责任事故的,由相关矿业权人承担主要责任。 其次,细化矿业权人管理责任制。通过不断强化矿业权人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以监督实施勘查开发“两个方案”为骨架,以落实“五项制度”为支撑,以部门联合执法为保障的长效监管机制。实行勘查区、采矿区动态月报制度,保障工程布置有依据、施工有设计;实行图纸交换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越界行为发生;实行矿产品调运合法性审查制度,严禁非法矿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实行劳务承包合同审查制度,防止非法转让矿权行为发生;实行联合执法制度,严禁向非矿业权人供应爆炸物品和矿山动力用电。 第三,完善动态巡查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矿业权人、矿产资源管理所和矿产资源监察大队动态巡查工作区域、任务与责任。矿业权人负责本矿区(勘查区)的动态巡查; 矿产资源管理所负责辖区内沿路沿河采砂采石、空白矿产地和已发现矿点的巡查,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矿业权人的动态巡查;矿产资源监察大队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动态巡查工作。对未按要求开展矿区(勘查区)动态巡查、巡查不到位或不能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行为的,要对相关矿业权人进行通报,造成后果的,由矿业权人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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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录入:kangtiecong 责任编辑:kangtiec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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