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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加强领导 突出重点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作者:佚名    专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2

 

加强领导  突出重点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范堆相

2006年8月12日)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九部委联合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目前,山西非法违法采矿得到了有效遏制,资源整合工作进展顺利,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基本稳定。

一、齐抓共管,切实形成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的工作机制

山西省在全国矿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全省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矿种118种,已探明矿产有63种,有33种矿种储量居全国同类矿产储量的前10位,其中煤、煤层气、铝土矿、耐火粘土等7种居全国首位,矿产资源储量潜在价值13.6万亿元。

20058月以来,山西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二是工作安排紧锣密鼓。针对煤炭资源在山西的特殊地位,张宝顺书记、于幼军省长等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四套班子专题研究,统一思想认识,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推进煤炭资源整合。8月,在省政府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于幼军同志宣布用三年左右时间在煤炭行业打好“三大战役”:一是严打乱采滥挖,实现依法开采;二是整合煤炭资源,实现“关小建大”;三是扶持发展现代化大型煤炭企业,提升产业素质。9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活动。10月组织了专项督查,11月,在晋城市召开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现场会,全面部署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20061月,省政府表彰了打击非法违法煤矿先进单位和个人,提出要建立打击非法违法煤矿的长效机制。20066月以后,开展了集中整治煤矿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定员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组织生产的专项行动,对严格矿山火工品收缴进行了专门安排。

省、市、县政府相应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明确了具体办事机构,做到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关于运用司法手段联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意见》,规范了矿产资源执法中的部门协同,加大了对非法矿主的刑事处罚力度。

全省而言:一是形成了党政共管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负责,部门联动,打防结合,查案究人,综合治理”,保证了打击乱采滥挖的工作力度。二是严格了工作标准和进度要求,规定了关闭非法违法煤矿的范围、重点、时限和标准。三是强化了责任追究,实行了打击非法违法煤矿工作目标责任“一票否决”制。四是对非法违法煤矿依法严肃处罚,使非法违法采矿者无胆再干、无力再干。五是加大了舆论宣传力度,形成对非法违法煤矿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二、突出煤炭,集中整顿和治理矿业开发秩序中的突出问题

一年来,我们以煤炭开发为重点,把治乱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扭转矿产资源非法违法行为多发的局面。

(一)突出治乱,严厉打击乱采滥挖和超层越界行为。

按照九部委要求,2005年我省开展了煤炭回采率、矿产资源勘查项目专项检查和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清查。共取缔、关闭和查处各类矿产违法行为6725处(次);立案查处2913件,立案率为63.7%,查处结案2850件,结案率为97.8%;没收违法设备1271台(件),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品2804吨,罚没款3069.21万元,吊销采矿许可证70件;7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42人受到刑事处罚。

今年以来,又重点开展了三项工作:

一是对非法违法煤矿开展了“百日大会战”。共取缔非法采矿点531处,查处越界开采24起,处以罚款63.45万元,没收非法矿产品291.2吨、采掘设备175台(件),逮捕14人、刑事拘留152人、公开处理52人。

二是对非法违法采矿重点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和蹲点督办。省国土资源厅厅长亲自带队,对临汾市汾西县乱采滥挖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并责令当地限期整改,扭转了该县非法开采严重的混乱局面。此后,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又带队赴原平、繁峙、交口、灵石等县进行突击检查,并派出工作组在重点监控县蹲点督办,推动县(区)政府实施集中整治。

三是对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进行了专项整治。建立了打击超层越界开采的定期报告、群众举报、部门通报机制;对有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一律暂扣其采矿许可证,并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处罚;将位于国有重点煤矿范围内及其周边、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作为整治重点;对所属煤矿根据批准的地质储量、核定的生产能力和相关部门提供的采出量逐年核减煤矿保有储量;按资源整合方案对被关停的、被整合的煤矿进行规划设计和登记换证,擅自组织生产的按非法采矿论处。全省共发现涉嫌超层越界开采煤矿636个,全部暂扣了采矿许可证;已对418个煤矿进行勘测核实,发现违法行为的244个,过去已经处理的215个,均构筑了永久性密闭设施,并没收违法矿产品1657吨,罚没款854万元。

(二)依法治散,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

2004年,省政府将临汾市作为资源整合和有偿出让的试点。2005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三大煤炭基地建设,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煤炭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意见(试行)》和《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等文件。200588日,于幼军同志亲自动员,正式启动了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煤炭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主要采取经济、法律手段,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按照“县为单位,统一规划,关小改中,有偿出让,明晰产权,提高效率”的思路逐步推进,资源整合完成后,要实现“11396”的控制指标,即新增资源面积、新增生产能力不超过原批准数的10%,全省煤矿数量减少30%,重点产煤县不再保留9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整合后的矿井回采率达到60%以上。目前,全省已整合压减和关闭淘汰824座煤矿(1163个矿井),占已核准52个县(市)矿井基数(3568个矿井)的32.6%52个县(市)的《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已经付诸实施。全省煤矿数量今年底将压减到3000个以内,到2015年将控制在2000个以内,形成以大基地大集团为主导的煤炭开发新格局。

(三)严格治吏,增强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依法管矿的责任感。

一是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加强了对涉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省领导多次对矿产资源整合与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作出批示,并到各涉矿管理部门调研、指导工作,促进了各涉矿管理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二是各涉矿管理部门按照依法行政、阳光作业的要求,调整公开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将日常审批改在政务大厅进行,增强了透明度,保证了公正性。三是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制度和规定。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明确了关闭矿井标准、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对非法违法煤矿实行严查重处,对各级政府实行“一票否决”。省纪检委、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违反<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对党政干部的责任追究措施。四是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办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所涉及的人员1126人、金额1.71亿元,已全部撤出。

三、完善制度,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421日,温家宝总理对国土资源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使我们认识到矿业管理依然任重道远。我省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家重视资源管理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九部委《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借鉴兄弟省市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动全省矿业走上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搞好开发规划,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三大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编制全省矿产资源勘查、铝土矿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认真实施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促进储量增长与资源消耗相适应、矿山布局与资源规模相匹配、矿业结构调整与发展循环经济需求相衔接,在保护资源的同时实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二是从紧资源供应,提高准入门槛。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审批、矿产开发项目核准、安全生产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涉矿管理制度,提高矿业准入门槛。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对新设置矿业权严格执行征求市、县政府意见,面向社会公示的制度,除省政府批准的项目外一律公开出让,切实控制资源供给总量。

三是深化资源整合,集中扶优扶强。通过政府引导、部门配合、龙头带动、社会参与等途径,鼓励下游产业和大企业大集团主动出击,中小矿山企业自主联合,采取联营、兼并、参股、控股、收购等多种形式,在深化煤炭资源整合的同时,稳步推进铝土矿、铁矿资源整合,促进有限的矿产资源向强势企业、优势产品集中,做大做强全省矿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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