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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整顿规范秩序 调整优化结构 促进内蒙古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作者:佚名    专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2

 

整顿规范秩序  调整优化结构

促进内蒙古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赵双连

2006812日)

 

此次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非常及时,对于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指导整顿和规范工作,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内蒙古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能源、稀土、有色金属基地。全区共发现各类矿产136种,查明一定资源储量的矿产93种,矿产地4100余处,各类矿山企业4019家。探明煤炭资源储量2343亿吨,排全国第二位;稀土1亿吨,排全国第一位;有色金属2471万吨,其中锌、铅、铜分别排全国第二、三、六位。2005年,我区煤炭生产总量2.55亿吨,矿业总产值386亿元,占全区GDP11%左右。矿业经济已成为支撑内蒙古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重要基础。但矿业开发还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矿山布局不尽合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资源浪费比较严重,矿山环境治理和安全投入历史欠账较多,环境和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因此,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也是促进内蒙古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必然选择。国务院《通知》下发以后,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深入贯彻,迅速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成立了以自治区政府主席为组长,13个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建立了案件举报查处、督办、责任追究、联络员和信息交流等机制,全面部署并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工作。目前,治乱工作已经完成,资源整合、调整结构工作进展顺利,治本工作全面展开,特别是对煤炭、稀土、有色金属资源整合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抓基础,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科学发展,规划先行。自治区已编制了全区《“十一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煤炭资源勘查综合规划》、《有色金属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发展规划》、《稀土发展规划》、《重点地区、重要成矿区(带)勘查规划》、《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治理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同时,制订了17个矿区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做到没有矿区规划或者矿业权设置方案,一律不设置矿权,避免大矿小开。二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双轨制”问题基本解决。2003年以来全区共收缴探矿权、采矿权价款20多亿元,转增国家资本金45亿元。三是强化政府对矿业权的管理职能,严格控制一级市场,明确了矿业权出让的基本原则、具体操作程序和矿业权设置的准入条件,煤炭资源配置以服从服务于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为原则,实行政府集体决策,实现了除为国家、自治区批准的重大项目配置资源外,其它矿山矿业权一律实行市场出让。

二、调结构,实现矿业产业化

我区针对矿山存在的规模小、安全水平低、资源浪费严重的问题,实施了以煤炭工业为重点的产业结构调整,全面开展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一是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我区规定新建煤矿矿井单井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露天不低于300万吨/年,就地转化率达到50%以上,非煤矿山建设规模必须与储量规模相适应,不得低于小型规模上限的十分之一。煤炭资源整合后,一个煤矿必须是一套有效证照、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上,资源回采率全部符合国家要求,防止“一证多井”和“假整合”。二是利用行政和市场的方式整合资源。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国土资源、煤炭、安监、工商、公安、电力等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横向配合、纵向联动、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按照市场方式妥善处理整合中涉及的利益调整问题,采取联合、收购、兼并、重组等形式,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鼓励煤电路化工一体化整合,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中小煤矿,鼓励有下游产品产业链延伸的企业兼并、重组纯煤炭企业,鼓励中小煤炭企业之间联合重组。目前,全区已将412处煤矿整合为172处,占全区应整合煤矿总数的90%。三是加大投入进行技术改造,实施“五大工程”。即:双回路建设工程,计划投入10亿元,年底前完成110万千伏线路建设;煤矿安全远程监测监控系统工程,计划投资2.1亿元,对主要产煤地区实现矿山、旗县、地区三级联网;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及抽放利用建设工程,投入2.6亿元,在年底前全面完成;煤矿采煤机械化建设工程,要求整合技改完成后,采煤机械化水平达到90%;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工程,要求新建、整合、技改煤矿在2009年底前全面达标。对主动整合并达到要求的煤矿,政府给予资金补贴,优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将矿井不宜新设矿业权的闲置边角资源,划入整合煤矿,支持其规模生产。特别是鄂尔多斯市2005年初率先在全区打响了提高地方煤矿资源回采率和机械化水平的“三年攻坚战”,为推动全区煤炭资源整合发挥了示范作用。该市已基本完成了整合工作,规模化开采的技改工作全面展开,到2007年目标实现后,资源回采率将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年节约煤炭资源约3500万吨,相当于新上20余座百万吨矿井。

三、抓重点,打击违法行为,整顿关闭矿山企业

以煤、铁、有色金属和稀土为重点矿种,以蒙西矿产资源集中区、大青山生态保护区、大兴安岭南麓有色金属区为重点区域,开展了“三查”工作。全区共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268起,责令停产整顿矿山1185个,吊注销勘查许可证77个、采矿许可证614个,对7人追究了刑事责任。从煤矿撤资350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5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5人,共撤资925.79万元。全区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得到了全面清理,新发案件同比下降了50%以上。同时,把小煤矿淘汰关闭期限由3年压缩到1年半完成,到6月底已关闭812处小煤矿,占2005年初地方煤矿总数的62%。加大了非煤矿山的整顿关闭力度,关闭铁、石膏、石灰石、砂石等104个非煤矿山和348家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矿产品下游加工企业。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煤矿发生伤亡事故12起,死亡33人,同比分别下降50%48.4%,百万吨死亡率为0.27

四、深化改革,进一步探索市场化管理模式

2004年,我区建立了地质勘查专项资金,加大了地质勘查投入力度,三年来共投入各类勘查资金60亿元,煤炭、有色、铁矿等重点领域取得了一批新成果。在“十一五”期间,我区将充分调动政府与市场两个积极性,计划安排地质勘查资金100亿元,其中政府出资50亿元用于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矿产勘查和煤炭资源的普查、必要的详查工作,以便对矿业权进行科学规划,降低勘查风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和商业信贷资金进入地质勘查市场。近两年,各级政府共投资14.2亿元,用于矿山地质环境、塌陷区治理。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制定了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全面开展了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及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促进资源回采率提高工作,树立了准格尔煤业集团采矿与环保相结合,边开采边整治等一批典型,在全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五、地勘单位内部企业化改革初见成效

在整顿和规范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地质工作会议精神,将地调院、环境监测院、信息院作为承担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事业单位,建立了公益性和商业性地勘队伍分体运行的体制和机制。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地勘单位内部企业化改革,728日,内蒙古地质矿产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质局分别组建的三大集团公司挂牌成立,由单纯完成计划任务的事业单位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迈出了实质性步伐。目前,三个地勘单位任务饱满,职工的干劲足,设备更新率高,经营和效益水平大幅度提高。

我们将以温总理视察内蒙古时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全力推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煤炭企业整合力度,通过大企业兼并重组中小企业、中小煤矿企业联合改组,建设2个年产亿吨以上、4个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煤炭生产基地,到2010年,全区煤炭生产企业控制在200家以内,矿井总数控制在400处以内,资源回收率提高到60%,煤炭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延伸煤炭产业链条,修改完善煤化工产业规划,大力发展煤化工产业,在一些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努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二是在巩固“三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公开曝光重大违法案件,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三是在调整煤炭产业结构的同时,积极推动非煤矿山资源整合,优化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规划、行业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科学合理设置探矿权、采矿权。建立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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