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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维护好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灵整规办[2007]12号
作者:佚名    专题来源:矿产开发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30

 

各矿业权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007年国庆节即将来临,党的十七大也将于10月份召开,根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求及灵宝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灵宝市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灵安办[2007]12号)精神,为切实维护好“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预防和遏制责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矿业权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国庆节”及“十七大”期间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稳定。各矿业权人要认真查找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立足超前防范,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并按要求完成整改,维护好本矿区矿业秩序。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各自职责,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维护正常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责任制,深入矿区进行检查,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由于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追究直接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稳定

各矿业权人作为维护本矿区(勘查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责任主体,要组织对本勘查区采矿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积极配合地矿部门开展矿区巡查工作,及时纠正和制止违法矿业活动,排除隐患。同时,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1、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做到依法办矿、科学开采。

2、切实加强本矿区(勘查区)生产的跟踪管理,坚决杜绝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凡因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严格按照灵整矿办[2007]9号文件中的整顿标准进行整顿,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要通过整顿活动达到依法办矿、科学开采、安全生产的目的。  

4、各矿业权人在进行勘查作业或采矿生产过程中,因工程打透发生资源纠纷的,应在纠纷区域内立即停止生产,维持现状,保持克制,避免矛盾激化,并将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5、加强本矿区内废弃坑口的管理,对废弃坑口要采取水泥浆砌封堵,在坑口显眼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并撤离留守人员以及勘查开采设施。同时,要经常性进行巡查和维护,防止废弃坑口重新启封,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6、加强矿山采空区的管理。对矿山采空区要绘制采空区分布图,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治理。对正在开采(残采)的采场,要加强地压管理,禁止开采或毁坏预留的安全矿柱和岩柱,严防盗采,严防冒顶和塌方事故发生;对废弃的采空区要做好地压管理,立即组织封堵,设立警示标志并拍照存档。

7、加强对矿区内存在或易发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巡查,确保巡查到位、监测到位,并认真执行速报制度。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和遵守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制约、查处无证采矿等违法矿业活动。公安部门要对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非法购买、使用爆炸物品的,进行清理收缴并依法查处;安监部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以及影响大矿、铁路、公路和重要公共设施安全的小矿,责令停产整顿或实施关闭;工商部门要整顿和规范矿产品交易市场,依法查处矿业企业无照经营和矿产品非法交易等行为;电力部门负责切断、关停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的电力供应工作,对私自从供电设施上接电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其他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加强值守,部门联动,保证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矿业权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节日和会议期间,一是要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尤其是矿业权人要加强对本矿区监管,一旦发现违法矿业行为线索,要及时向地矿、公安、电力等部门报告。对没有及时报告,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一旦发现重大违反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各部门要及时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三是实施联合执法。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各种非法违法矿业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03988855948

灵宝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专题录入:kangtiecong    责任编辑:kangtiec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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