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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通知 灵矿委字[2008]2号
作者:佚名    专题来源:矿产开发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矿业权人:

为巩固并不断扩大整顿和规范工作成果,防止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反弹,确保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40号)和《河南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通知》(豫整规发[2008]1号)精神及上级有关会议要求,决定于20083月至5月在全市开展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矿业行为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以下简称“回头看”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回头看”行动,进一步全面清查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重点矿区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彻底清除整顿工作死角,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整合工作,促进矿山开发合理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检查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动态巡查,重点查处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停产整顿期间擅自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深入清理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金矿资源开发为重点,结合图纸交换,对所有矿山企业勘查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勘查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探采矿权人的探采活动。

(三)全面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劳务承包工程集中整顿,对2005年至2007年矿业权转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

(四)严肃查处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情况进行检查,坚决关闭在各类保护区的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对污染破坏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五)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在完成第一阶段黄金资源整合任务的基础上,对国有和非国有黄金矿业权进行全面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方进行协商,结合各自实际,选定整合方式,以非国有黄金矿业权为整合重点,以优势黄金矿业企业为主体,继续推进黄金资源整合,不断扩大资源整合成效。

三、工作安排

“回头看”行动从200835日开始,到531日结束,分两阶段进行:

()全面清查,依法处理阶段(200835日至420日)

按照“回头看”行动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整顿规范工作自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领导批示、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认真开展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各矿业权人作为维护本矿区(勘查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责任主体,要结合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的劳务承包工程、废弃工程集中整顿工作,组织对本矿区(勘查区)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地矿局矿产资源监察大队和各基层管理所要加强矿区以外区域巡查力度,包括沿河采砂、沿路采石和已发现的矿产地(矿点);公安、安监、环保、电力等其他部门也要组织对矿山企业涉爆物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电力供应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对清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到位。地矿部门对无证勘查开采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要对违反矿产资源法规非法购买、使用爆炸物品的,进行清理收缴并依法查处;安监部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以及影响大矿、铁路、公路和重要公共设施安全的小矿,责令停产整顿或实施关闭;环保部门要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破坏环境的矿山企业,监督停产整顿,坚决关闭在各类保护区的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工商部门要整顿和规范矿产品交易市场,依法查处矿业企业无照经营和矿产品非法交易等行为;电力部门负责切断、关停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的电力供应工作,对私自从供电设施上接电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其他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检查验收,总结上报阶段(2008421日至430日)

32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矿业权人要向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地矿局开发科)报送排查清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420日前报送“回头看”行动总结报告。4月下旬,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乡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有关部门的分类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将予以通报。425日前,将全市“回头看”行动总结及有关表格上报三门峡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豫整规办明电〔20076号标准要求,作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组对我市 “回头看”行动和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矿业权人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制,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建立“回头看”行动目标责任制,实行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联合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回头看”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肃查处,加强监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案件处理进度,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监管不到位、有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快研究,完善机制。对在“回头看”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着重从管理上查找原因。要进一步强化矿业权人主体地位,完善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以监督实施勘查开发“两个方案”为骨架,以落实“五项制度”为支撑,以部门联合执法为保障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机制新制度建设。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正面典型,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件,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灵宝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

00八年三月十六日

 

专题录入:kangtiecong    责任编辑:kangtiec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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