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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市长侯乐见在全市矿产资源管理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 作者:佚名 专题来源:矿产开发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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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8日) 同志们: 经市政府研究,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三门峡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07年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工作任务。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乔市长专门听取了工作汇报,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张局长传达了2008年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以及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通知,请大家认真贯彻,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过去的一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三门峡市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按照“开源节流并重,区内区外并举,整顿整合同步,推进循环发展”的总体思路,科学管理矿产资源,深入开展矿业秩序整顿规范,着力推进资源整合开发,积极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矿业开发秩序步入规范。整顿规范工作开展以来,紧紧抓住矿产资源不放松,以金矿为重点,以矿区为基本单元,按照“证照齐全,逐一建档,不遗不漏,限期整改”的要求,先后开展了“三查”工作、矿区开发秩序专项整顿和严厉打击非法劳务承包矿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并指出矿权人在矿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107份整改通知书。为使排查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建立了矿山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议制度。活动开展以来,共交换采掘工程平面图 305份,督促修编年度开发利用方案50个、勘查实施方案17个,审查存档劳务合同243份,封堵废弃工程526个,依法制止和处理违法矿业活动23起,使矿区生产迈上依法规范、合理开发的轨道,圆满完成了整顿规范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一致认可。 二是资源整合进一步深化。我市金矿区是部、省确定的重点矿区。通过强力实施资源整合,已经取得突出成效。阶段性整合任务顺利完成。目前,我市金矿矿业权人已由整合前的36家减至21家,采矿权由整合前的29 个减至 20个,探矿权由整合前的45个减至 26个,矿产资源集中度大大提高,有效解决了矿权多、小、散问题,基本实现了由滥挖乱采到依法有序开采,抑制了重复投资、资源浪费、破坏环境现象。矿业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区内外选矿规模达1.5万吨/日,全市黄金产量达102.3万两,2007年有色金属采选冶炼业增加值达80.7亿元,增长19.5%;实现利税51.4亿元,增长24.5%。黄金股份公司跻身全国黄金企业前三强;金源矿业公司跨入河南省重点企业50强,已被批准为首批河南省上市后备企业。矿业循环经济初步形成。围绕建设新型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基地,紧扣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全面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全市黄金矿山企业平均开采回采率达到92.5%,采矿贫化率控制在12.6%以下,选矿回收率达到90.7%。金源矿业公司第一分公司、黄金股份公司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先进矿山企业,金源矿业公司被评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2007年9月28日至29日,河南省矿业循环经济高层论坛在我市隆重举行,并形成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灵宝行动”》,我市矿业发展步入了新的阶段。 在推进区内整合的同时,积极实施区外开发,目前,我市已在新疆、青海、江西等地建立探采基地,建设开发项目60余个,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年产黄金25万两,基本实现了再造一个“灵宝黄金”的目标。 三是矿山储量动态检测顺利开展。针对小秦岭地区保有储量相对不足的状况,坚持“浅部资源危机,深部外围资源接替;主矿产资源危机,共伴生矿产接替;主要矿产资源危机,其它矿产资源接替;区内资源危机,区外资源接替”的资源接替观念,加强矿产勘查,增加资源储量。近年来,申报国家和省矿产资源类计划项目19个,争取项目资金7470.5万元;实施探矿工程72万米,先后提交金矿、铅矿等储量报告51份,增加金金属储量98.3吨、伴生钼矿406吨,增加铅金属储量2.58万吨,延长了矿山服务年限。2007年9月20日,河南省豫西北片矿山储量动态检测现场会在灵宝召开,我市工作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的充分肯定。 四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步伐不断加快。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实施办法》,编制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落实了治理责任主体和治理措施。2007年实施国家、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5个,投入治理资金1430万元;同时又申请争取到6个地质环境类项目资金2020万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矿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五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加强。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的方针,狠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组织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调查排查,全面掌握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位置、隐患性质、威胁财产和人员情况,发布实施了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建立了市、乡镇、村(矿)、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了汛期值班、巡查、速报、应急调查等地质灾害防灾制度。全市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在重点防范期,采取刷写宣传标语、设置刷新各种警示标牌、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并由地矿局、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利用网络、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布地质灾害信息等多种办法,提高了全社会防范意识;同时组织人员深入地质灾害点进行现场检查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和整改通知书,促进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力度,有效避免了灾害损失。2007年全市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方针政策的结果,也是各乡镇、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紧密配合、开拓创新、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奋战在矿产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地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工程技术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矿业经济在我市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大,是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但是随着开发强度不断加大,再加上部分“散、乱、小”矿权的存在,以及其中非法劳务承包、非法转让矿权、偷采废弃坑口等破坏浪费行为的时有发生,成为制约我市矿业经济进一步做大做强的瓶颈,我们面临的资源管理任务还很重,秩序规范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整合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从严从紧保护资源的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地方和一些干部还没有完全确立节约资源、科学发展的观念,片面强调经济增长、漠视资源保护,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局部、短期经济效益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我市矿业循环经济发展只是刚刚起步,发展进程、发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快和提高;四是由于我市矿产开发起步早、历程长、欠帐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任务还非常艰巨;五是我市丘陵山区面积大、地质灾害隐患多,防治任务十分繁重,近年来我们抓得紧,没有出现损失,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容易产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2008年矿产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按照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围绕重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规范,保障经济发展更加有力,维护权益更加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推动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进一步规范矿业生产秩序,继续深化黄金资源整合,推进矿产资源多层次开发,推行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全面提高矿产资源管理保护与科学利用水平,加快建设新型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基地,着力构建循环矿业、绿色矿业、和谐矿业,实现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点抓好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继续深化黄金资源整合,提高资源集约水平。矿产资源整合是整顿规范工作的热点、难点、重点,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今年,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有关精神,继续加大“治散”力度,稳步推进黄金资源整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首先,按照省对我市黄金矿产资源整合的要求,坚持政府调控、依法规范、市场运作、并散扶优、做大做强的原则,对各种经济类型的金矿权,做到“成熟一个,整合一个”。今后,对非优势骨干黄金矿业企业,一是不再新设立矿业权;二是严禁私自转让矿业权,要转让,必须依法转让给优势黄金骨干企业,否则,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直至吊销勘查、采矿许可证;三是不得扩大矿区面积和生产规模;四是对存在散、乱、小,工程布置不合理,矿区秩序混乱(有非法劳务承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生产规模弱小的,为首先整合对象,加大整合力度。对优势骨干企业,结合实际制订整合实施意见,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以联合、入股、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对周边矿业权提出整合方案报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整合。其次,监督优势骨干企业在完成相邻矿区整合合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程布局,实施生产技术改造,提高采选技术和资源利用水平。其三,强力实施区外开发战略,在加强小秦岭金矿区深部及外围勘查的基础上,鼓励优势骨干企业和相关民营矿业企业坚定地走出去,大力开发矿产资源,迅速扩大资源储备。地矿等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技术培训等项服务。 第二,全面开展“回头看”行动,巩固整顿规范秩序成果。近期,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40号),决定于2008年3月至5月,在全国开展以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违纪违规行为为重点的整顿规范“回头看”行动。这是为巩固整顿规范工作成果,防止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出现反弹,确保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的重要举措。整顿规范工作开展两年多来,虽然我市整顿规范矿业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小秦岭金矿权多、小、散的状况未得到彻底解决,以及矿产品价格不断上扬等因素的影响,各种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因此,我们要严格按照要求,对“三查”工作、金矿区开发秩序专项整顿和严厉打击非法劳务承包矿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全面清查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重点矿区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彻底清除整顿工作死角,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结合实际,我们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严厉打击非法无证开采行为。对矿区内非法无证工程,矿业权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若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导致责任事故的,由有关矿业权人承担主要责任;公安部门不得审批供应爆炸物品,电业部门不得供应矿山动力用电,地矿部门不得办理矿产品调运手续,矿区乡镇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和村组不得与其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否则,造成事故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各乡镇政府、地矿部门要加强对空白区的监管,对发现的无证采矿行为要坚决取缔,严厉打击;二是加强工程跟踪管理,不得越界勘查开采。矿业权人要定期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实行图纸交换,必须聘请具有地质测量资质(或储量动态检测资质)的单位对交换的采掘工程平面图进行审查或实测检查,并在图纸上签上“未发现越界行为”字样、加盖公章。对具有地质测量资质(或储量动态检测资质)的矿业企业,可以采取相互检查方式进行。未按要求开展图纸交换,导致事故发生的,相关矿业权人承担主要责任。三是加强劳务承包管理。凡属劳务承包工程的,矿业权人要与承包方签署规范的劳务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后报地矿局存档。严禁上报一份规范协议,私自又签订一份非法协议,这是要出问题的,也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一但问题暴露或与承包方发生矛盾,矿业权人就涉嫌非法转让矿业权,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既要没收违法所得,又要处以罚款,严重的甚至吊销采矿(勘查)许可证。各乡镇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和村组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与矿业权人签订非法矿山劳务承包协议,也就是说不得以矿权补偿土地使用等经济利益。否则,出了问题或安全事故,乡镇政府及所属机构、村委会要承担主要责任。对于占地补偿及遗留经济利益,矿业权人可采用经济手段或资助公益事业等形式予以弥补,但不得与乡镇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和村组签订劳务承包协议,否则出了问题,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四是加强残采工程、废弃工程管理。矿业权人要对本矿区残采工程全部编入开发利用方案,规范施工,采出的矿产品必须调入正规选厂加工,严禁流入“三小”,否则,要追查矿石来源;废弃工程、采空区必须按要求封堵,设立警示标志,并全部测绘上图,定期巡查检查,防止非法开启。对矿区内废弃工程、采空区监管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由相关矿业权人承担主要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矿业权人都要积极探索建立动态巡查新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监管责任网络,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共同制止和打击各类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 要依法处理资源纠纷。发生资源纠纷后,矿业权人要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拒不执行地矿部门下达整改意见、态度恶劣的,以及上级督办或媒体曝光的,坚决立案查处;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及时稳妥处理矿业权属纠纷,消除因矿业纠纷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避免因矿业生产活动领域出现问题造成上访尤其是缠访、越级访等不和谐事件发生(在这个问题上,矿业权人、乡镇、村、组如果不慎重,造成的后果将会对社会稳定形成很大威胁,责任是十分严重的)。 第三,进一步规范勘查开发行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一要继续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坚持实行矿业秩序目标管理责任制,持续高压“治乱”,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对各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矿产资源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从源头上全面遏制破坏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防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反弹,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二要以编制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为契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已有矿山要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的原则继续进行整合,新建矿山只能办理优势矿山以外的矿种,并要达到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且符合规划布局要求。同时,要探索建立矿业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制度,坚持优势矿产资源配置规则,切实增强政府对矿产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三要积极完善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稳步推进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根据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和以往地质勘查工作程度,按勘查风险程度不同,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同时,进一步加强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维护矿山储量动态平衡,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四要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日常监管。严格检查矿业权人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执行及各项法定义务履行情况,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查处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年度检查制度,巩固完善定期年度检查、面上动态巡查、重点实地调查、举报及时核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勘查开采活动规范有序。 第四,围绕建设新型有色金属冶炼和加工基地,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今后矿业发展的方向,是矿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要通过矿产资源的多层次开发,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一是对金矿、硫铁矿等资源实施保护性开发,稳定金矿开采规模,扩大硫铁矿生产能力,加快设备更新改造,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提高“三率”指标水平,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建设矿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提高资源开发的持续效益。二是对金矿、硫铁矿中共伴生的银、铜、铅、锌、钼、硫等资源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开发、综合利用,使一矿变多矿,提升资源开发的增值效益。三是按照“谁评价、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对全市其它优势矿产,如钼矿、铁矿、石墨、白云岩等资源开展潜力调查评价和可行性研究,实行多元化开发,发展后续加工业,增强资源开发的保障效益。四是加大对工矿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技术攻关力度,加强工矿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促使减量化、无害化排放,增进资源转化效益,实现资源的循环开发。 (二)扎实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 一要突出抓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积极发展绿色矿业。要严格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和“边开发,边恢复”的原则,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修筑矿区公路为纽带,以多方筹措资金为支撑,采取清理河道废渣、垒筑挡墙、植树种草和建设重点工程等措施,加快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发展绿色矿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是矿业权人的法定义务。矿业权人要认真落实备用金制度,及时足额缴纳备用金。对本年度实施的6个地质环境类项目,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设计、严格施工、严格验收,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建成优质工程。对行动迟缓、治理不力的,要加大依法处罚力度,该立案的要坚决立案;对继续人为制造地质灾害隐患的,除限期治理外,要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要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开展地质灾害科普教育,并采取发放明白卡、发布信息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对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及防范意识。 三要落实防治责任,认真制订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属地负责制,今天市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明确了具体职责和任务。各乡镇要明确领导责任、辖区单位责任、人员责任、监测责任、巡查责任、值班责任,切实把防治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要根据辖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分布规律和发展趋势,科学编制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生地质灾害时,确保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救助,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要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充分发挥群防群策网络作用。要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的方针,完善、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速报制度、巡查制度、预警预报制度,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尤其是重点隐患实行全部监测,做到有措施、有巡查、有报告,使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能够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对发现的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迅速做出危险性及危害性判断,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危险区居民的搬迁避让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矿产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和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矿产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抓好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地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开展监管检查、总结报告等日常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矿业权人要将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配切协作,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坚持联合检查执法制度。地矿、公安、电力等部门要切实围绕矿产品调运、爆炸物品供应和矿山动力用电加强协作,对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矿产资源行政许可加强衔接,既要保证矿产资源开发方案评审、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营业执照办理审查质量,又要注意规范程序、限时办结,提高行政许可效率,达到既支持资源科学开发,又保护环境、保障安全的目的。 (三)转变观念,科学发展。各矿业企业要牢固树立循环经济和科学发展的理念,积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以建设新型有色金属冶炼和加工基地为目标,大力推进矿业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多元化矿业和后续加工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跨区域、跨所有制,甚至是跨行业、跨国界的大型矿业企业。鼓励大型矿业企业强强联合,收购、兼并、重组和改造中小矿山,形成大型矿业企业与中小型矿山企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四)目标管理,强化督查。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纳入市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目标责任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各乡镇、各矿业权人每月底要向市地矿局报告本辖区、本矿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地质灾害有关情况。未报告违法矿业行为的,视为无违法矿业行为。若在此期间因违法矿业行为导致责任事故的,以及因未报告隐患险情或措施不力,出现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保护管理矿产资源、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担负起这项光荣的使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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