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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王万鹏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佚名    专题来源:整顿规范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18

 

 

市长王万鹏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315日)

同志们: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我市矿业经济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因此,今天,市政府召集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全市的矿业权人,召开这次会议很重要,也很必要。下面,我就这两项工作总体上应把握的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以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两权”管理为核心,以规范勘查开发行为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实施资源整合,依法打击、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违纪行为,矿产资源管理基本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管理轨道,全市矿业经济重现了生机和活力。从2002年开始,我们对全市13家国有黄金企业实行了整合,组建了黄金股份、金源矿业、投资公司三大区域性公司,实现了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整合前的2001年,13家国有企业工业产值为8亿元,利税不到1亿元;整合后企业的产值、利税大幅上升,2005年,3家企业产值达50.8亿元,利税达4亿元以上,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的成效初步显现。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预防和治理并举,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大项目申报和治理力度,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避免了地质灾害损失。2005年,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防治难度大的严峻形势下,全市没有发生一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可以说,这两项工作的成绩是显著的,效果是明显的,各乡镇、市直各有关单位及矿业权人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应该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比如,矿山布局不尽合理,越界勘查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矿业行为还时有发生,资源保障相对不足、矿产开发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附加值不高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部分矿权人对废弃、残采工程、劳务承包工程的管理仍没有足够的重视,安全隐患还依然存在。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还没有很好落实,废石矿碴乱堆乱放,严重堵塞河道,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加上,个别企业只顾眼前利益,而疏忽保护和治理,造成了新的地质环境破坏和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等等。对这些问题,如果我们熟视无睹,麻木不仁,任其存在和发展,就会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会断送我市来之不易的经济发展大好局面。

20058月,国务院专门下发文件,决定用两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这是继1995年大规模矿业秩序整顿10年后,国务院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就全国而言,我国虽然是资源大国,但人均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58%,某些矿产供应十分短缺;资源开发利用率总体不高,浪费消耗很大,已成为世界上消耗煤碳、钢铁、铜最多的国家;资源管理体制比较落后,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市场配制资源的机制还不健全。这些问题已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就我市而言,虽然资源丰富,种类很多,但经过多年的开采,一些资源已濒临枯竭,开发难度不断加大;矿业秩序方面,虽然我市进行过19次大规模的集中整顿,矿业秩序实现了根本稳定好转,基本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但乱采滥挖、破坏废弃资源的现象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只有结合实际,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深层次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加快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区内整合,区外开发”的发展战略,实现新跨越、大发展的宏伟目标。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看,我市地处丘陵山区,又是矿业大市,复杂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大规模的采矿活动,形成了众多的自然地质灾害隐患和严重的人为地质灾害隐患,属全国400个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小秦岭矿区是河南省地质灾害危险区,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一定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对人民、对经济可持续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基层基础工作抓起,从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抓起,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推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国务院于20058月专门下发了通知,我市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并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矿区排查突击活动,做了大量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这次整顿与以往不同,它改变了过去以治乱为重点,单纯强调整顿的做法,明确提出要把治乱与治散、治软与治本相结合,整顿和规范并重,依法整顿,重拳出击,基本建立规范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这一工作重点的转变,充分表明了国务院顺应时代潮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严格地管理矿产资源的坚定决心,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次矿山秩序整顿工作时间长、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刚才,义政市长对2006年我市的整顿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讲得很详细。我在这里着重强调两点:一是要集中精力搞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重点是要组织开展对全市范围内金矿、选厂以及在禁采区内开采的企业进行排查登记,摸清底数,分类排队,区别情况,加强管理。要严厉打击无证、越界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对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无证开采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及其他证照;对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进行开采以及开采回采率达不到设计要求,浪费破坏矿产资源的,要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继续加强资源整合工作,完成地方国有经济类型15个采矿权和22个探矿权整合及相邻矿权合并工作,对非国有经济类型探矿权、采矿权实行到期整合措施,促使矿业权逐步向优势骨干企业聚集。二是要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重点是要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依据法律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相关制度;要按照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依法有偿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规范矿业市场;要进一步完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各个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努力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走上规范有序、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轨道。

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严格按照我市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抓好预防工作。重点是要加强全市119个隐患点,特别是59个重要隐患点的严密监控,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建立预警预报机制,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加强乡镇村组及矿山企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组建由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骨干网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监测技术培训,提高应急救灾能力。要针对不同险情制定相应的防灾预案,对新发现的可能发生灾害的危险点,要迅速落实防灾措施,加强监测;对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受威胁的居民,要尽快组织搬迁避让,尽最大努力防灾避灾。二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治理工程;要利用国家现行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国家、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多方筹措资金,积极组织恢复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三、强化措施,密切协作,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在今天的会议上,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和部分矿业权人已分别与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这个责任状,就是大家向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做出的保证,是一份承诺,也是一份重担。这些承诺能不能兑现,关键在于抓落实。

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在履行各项职责的过程中,要特别明确一点,这就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长要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工作安排,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事件,要做到反应快捷,出动迅速,措施有效,上报及时,切实做好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市地矿局作为市政府矿产资源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要从全市角度出发,认真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调落实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不越权,不失职,不渎职,不推诿扯皮,积极参与,认真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矿业权人是本矿区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自觉规范勘查开采行为,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圆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

要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是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市地矿局要加强与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和矿业权人的交流沟通,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的制度和程序,确保各种信息畅通无阻,传递迅速;各乡镇要经常与市直有关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工作情况,查缺补漏,超前工作;市直有关部门也要互通情况,做到资源共享,信息通畅。特别是要调动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千方百计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要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很艰巨,难度很大。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和矿业权人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立足大局,着眼长远,积极配合市地矿部门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决不允许为了本部门、本地区或者少数人的利益而损害全市工作大局、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是明确的。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实行责任追究,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决定,即使未形成重大事故,但影响恶劣的,也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同志们,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希望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对照目标任务,采取过硬措施,集中精力,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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