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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王义政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佚名    专题来源:整顿规范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18

 

         

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315日)

 

同志们:

根据全市工作安排,今天召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具体安排部署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析形势,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狠抓地质灾害防治,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刚才,会议传达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随后,王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地听,深刻领会。下面,我先就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

2005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将这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照“依法行政,集约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不断加大依法监管力度,继续强力推进资源整合,促进了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稳定好转;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方针,采取措施,重点治理,积极防范,地质灾害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回顾2005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黄金资源整合工作成效显著。2005年,我们继续贯彻实施“区内整合、区外开发”黄金发展战略,按照政府调控、市场运作的管理模式,加大工作力度,实行跟踪服务,指导黄金骨干企业采取收购、兼并、作价入股等方式,积极进行矿权转让变更工作。全市整合矿权达44个,全面完成了黄金资源整合任务。通过资源整合,我市矿山布局趋于合理,矿业秩序明显好转,矿政管理日趋规范,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实力显著增强。资源整合工作得到了国家、省、三门峡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目前,以八大黄金企业为支撑的矿业发展新格局已基本形成,骨干企业的支柱地位更加巩固,黄金生产凸显出新的活力。2005年,全市地方企业黄金年产量突破35万两;黄金股份、金源矿业、投资公司三大企业总产值达50.79亿元,利税达4亿元以上;金源矿业公司跻身河南省百强企业;20061月,黄金股份公司股票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十一五”开局之年全国首家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的企业,也是河南省五年来第一家成功上市的企业。

(二)矿业权市场建设迈上新台阶。按照《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全面推进矿业权有偿出让工作,不断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对新设立的探矿权、采矿权符合以竞争方式出让的,一律采取了招拍挂方式有偿出让;对原无偿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在办理延续、转让变更登记时,实行有偿出让。2005年,办理矿业权有偿出让48,其中新立矿权2个,延续12个,转让变更34个,共上缴出让金2248万元。

(三)矿产资源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在储量管理方面,严格实行储量核查制度和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储量动态变化情况,澄清资源家底。2005年,全市矿山企业共提交金矿核查报告21个,生产勘探报告3个,地质报告12个,新增金矿探明储量达55.95吨,为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资源保障。

(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展顺利。坚持以两权管理为核心,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完善“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及时查处”机制;突出抓好勘查区“以采代探”、“圈而不探”和河道采砂秩序两个专项整治;围绕矿业权,对爆炸物品供应、矿石调运及电力供应实施“源头管理”,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全年共排查出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线索26起、非法采砂点50处,并及时进行了审查、规范和取缔。同时,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在全市范围掀起了矿区排查突击活动。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矿业权人积极整改。

(五)地质灾害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矿山地质环境项目顺利实施。目前,大湖滑坡体治理项目的野外工作已基本结束。大湖中上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中的秦岭金矿已完成治理任务的90%;金渠金矿、金源公司第一分公司已完成治理任务的70%以上。二是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筹措更多资金。2005年,8个矿山企业申报的10个项目已全部进入部、省级项目库,5个项目已通过评审,获得中央、省财政扶持资金1230万元,项目申报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了《灵宝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实施办法》,为全面开展恢复治理工作,彻底改善矿山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进一步健全四级监测网络,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预警预报制度和速报制度,确保了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2005年,全市59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无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的高度评价。全省汛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县级市典型在大会上作了发言。

可以说,2005年是我市资源整合、地质灾害防治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是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根本好转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鼎力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各乡镇、地矿部门及矿业权人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对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及长期奋斗在工作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工程技术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当前面临的形势相比,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采矿区残采工程、废弃工程、劳务承包工程的管理还不到位;勘查区“以采代探”、“圈而不探”、越界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矿山布局不尽合理;矿产资源综合回收意识不强,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矿山企业重效益、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彻底根除;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不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围绕重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规范,保障经济发展更加有力,维护权益更加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

(一)加大整治力度,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好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一要加强残采工程、劳务承包工程和废弃工程管理。矿区内残采工程必须编入开发利用方案,规范施工,所采矿石必须调入正规选厂加工;劳务承包工程必须签署规范的劳务协议;废弃工程必须封闭,并设立警示标志,真正做到依法办矿,科学开采,安全生产。二要严厉打击无证、越界勘查开采、以采代探、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对无证开采、不按批准开采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巩固整顿成果。三要抓好限期整改工作。各矿业权人要按照市地矿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暨验收申请,切实解决在矿业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四要强化各乡镇的管理职能,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现的违法非法矿业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上报,依法清理。

(二)优化矿山布局,全面推进黄金矿产资源整合。要根据《灵宝市黄金资源整合规划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全面推进,最终整合为一个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矿业集团的总体思路,对各种类型矿权整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方式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引导黄金优势骨干企业运用经济手段,采取兼并、收购、入股等多种形式整合矿权,做到成熟一个,整合一个,最终达到全面整合的目的,从根本上解决矿权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黄金骨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围绕矿业权,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公安、电力、地矿等部门要围绕矿业权,对爆炸物品供应、电力供应、矿石调运继续实施源头管理。公安部门审批发放爆炸物品时要征求矿业权人意见,对违法矿业行为要停止供应、收缴已发放的爆炸物品,并查处非法爆炸物品的来源;电力部门对违法矿业行为要停止供电,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非法窃电行为依法查处;地矿部门要严格执行矿产品调运申报认定制度,监督矿产品调往合法正规选厂加工,禁止非法矿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始终对各类违法矿业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

(四)开展“两个检查”,规范和加强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是工程布置的技术依据和法律依据。今年,我们要严格检查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的执行情况。具体讲,就是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采矿区、勘查区动态情况月报表相结合,凡月报表未填报以及方案中未编制的工程,一律按无证勘查开采依法查处;二是与矿产品调运相结合,凡调运矿产品的工程必须符合开发利用方案,符合技术规范和法律要求,方准予办理调运手续。三是与矿山设备上山管理相结合,凡是向年度开发利用方案或勘查实施方案中未设计的工程运送矿山设备材料的,一律禁止通行。今后,凡未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造成资源破坏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五)从分类管理入手,强化矿业权市场建设。要继续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矿业权分类出让标准和和勘查风险的不同,依法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及时修编《矿产资源规划》,确保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科学合理,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属我市权限内的发证,地矿、安监、环保、水利等部门要建立协商制度,相互沟通,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积极研究探索建立有偿出让收益各级合理分配制度,使之取之于矿,用之于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充分发挥我市地处中西结合部的区位优势,研究建立中原矿业权有形市场的可行性,为构筑我市“大市场、大矿业、大发展”的矿业格局奠定基础。

(六)加强储量动态监测,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储量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全面准确掌握主要矿产资源年度消耗量、新增量和保有量,进一步摸清资源家底,强化资源储量的基础地位。认真做好矿产资源宏观形势分析,研究我市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为制定正确的矿产资源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开展储量与资源补偿费征收相挂钩的试点工作,探索以储量消耗计征资源补偿费的新路子,新方法,确保资源补偿费及时足额征收,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各矿业权人要积极申报国家和地方勘查类和资源保护类计划项目,为地质勘查和综合回收利用筹措更多资金,增加资源储备,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七)严格督促检查,全面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必须保护好、利用好。要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大对钼矿、铁矿、铜矿、石墨、白云岩等矿种以及低品位矿、共伴生矿和尾矿资源的开发利用。重点开展黄金、铁矿、硫铁矿及其共伴生矿产开发回采率和综合利用率检查,坚决打击采富弃贫、浪费资源现象。各矿山企业是资源利用的主体,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节约资源的观念,积极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不断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八)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增强公众意识。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开展地质灾害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增强忧患意识,有效提高公众应急反应能力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二要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确保四级群测群防网络正常运转。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和速报制度,使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对发现的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迅速做出危险性及危害性判断,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危险地区居民的转移工作,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因预报不及时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地质灾害的,要严厉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严格落实备用金制度,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制度是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有力措施,已经市政府发布实施,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由于我市矿山开采时间长,企业多,大量废石废渣乱堆乱放,目前,在全市形成了9条中等易发泥石流沟,一旦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就会重演类似19968月文峪金矿泥石流的惨剧,严重威胁矿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就会愧对于党,愧对于灵宝人民。因此,各矿山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一定要看到问题的严重性,看清肩负的重大责任,严格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和“边开发,边恢复”的原则,编制本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年度治理设计,并按矿区面积、调矿量,提足用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限期对本矿区地质环境进行治理。对行动迟缓、治理不力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该立案的要坚决依法予以立案;对继续人为制造地质灾害隐患的,除限期治理外,要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要求,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要从“治乱”、“治散”、“治本”入手。“治乱”主要是打击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治散”主要是实施资源整合、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治本”就是要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强研究,制订和完善有关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从责任认定入手,尽快完成恢复治理。以上两项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任务十分艰巨。因此,为了加强对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协调领导,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保证整顿和规范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扎实开展。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各乡镇要维护好本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矿、发改、公安、监察、财政、工商、环保、安监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制度,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的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核查处理。二是建立舆论监督制度,要组织新闻单位参与整顿和规范工作,对重点和热点问题,主动邀请新闻单位跟踪报道,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三是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案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对有案不查和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2006年,市政府将把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分阶段组织不同形式和内容的督导检查。对态度不认真,整顿不得力,规范不到位,防灾措施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或在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违法问题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同志们,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工作,为我市矿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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