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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冠山局长就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答记者问 |
| 作者:佚名 专题来源:整顿规范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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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地矿局张冠山局长就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答记者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针对当前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和国务院的要求宣传到各个矿山企业,使之深入人心,本报记者就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以下简称《通知》)采访了灵宝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地矿局张冠山局长。 记 者:张局长,请你介绍一下,国务院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好吗? 张局长:好的,国务院《通知》提出,整顿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活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确保安全的重要措施,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当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地的实际情况看,国务院出台《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是完全必要、非常及时的,一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矿产资源供求紧张的趋势,决定了必须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二,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必须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第三,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就我市而言,主要是开展以金矿资源开发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记 者:整顿和规范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张局长:与以往历次治理整顿工作相比,这次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具有新的特点,即治乱、治散相结合,治标、治本相结合,在治乱治散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努力建立矿产资源开发良性运行机制。主要体现为: 一是内容全面。此次整顿和规范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不仅要通过开展整顿以“治乱”,而且重在整顿的基础上规范矿产资源管理;既要规范矿业权人依法勘查开采的行为,又要规范政府部门的管理行为;既要解决资源利益分配问题,又要解决矿山安全生产和矿山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既要进行全面的整顿,又要进行金矿等矿种的专项整顿;既要解决面上存在的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的问题,更着眼于解决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长期存在却难以根治的深层次问题。 二是强调依法整顿,严格执法。此次整顿和规范工作突出强调要依法整顿,这是依法行政在整顿和规范中的具体体现。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是整顿与规范工作与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此次整顿和规范工作贯穿和渗透了矿产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而且其中不乏体制、机制和法制创新之举,不是脱离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而单纯治理整顿,真正体现出标本兼治的原则。 四是既有总体要求又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此次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既根据当前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提出了整顿和规范两方面的任务,又特别注意到各地不同的情况和特点,强调要结合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发秩序问题突出的矿种以及影响铁路、公路安全的采矿行为实施专项整治;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的原则对各类矿山进行整合。 记 者:整顿和规范工作目标是什么? 张局长:这次整顿和规范工作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到2007年底要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一是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二是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三是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四是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五是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记 者: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张局长:《通知》提出,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对于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四种表现形式,即对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的,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停产整改期间擅自采矿的,有关证照不全的,由市政府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协调发挥职能作用,进行集中打击。 二是全面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强调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主要由地矿局负责查处。对吊销许可证的,原审批部门要及时通知工商部门依法注销工商登记并予以公告,体现了部门联动、分工合作的原则。 三是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主要是强调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问题。 四是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以各种证照的审批发放为重点,对同矿产资源开发有关的主管部门自身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清查和纠正。 五是开展对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专项整治。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当前矿产开发秩序问题突出的实际情况,将对金矿、硫铁矿及其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情况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年度)方案(生产勘探设计)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记 者: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张局长:按照《通知》要求,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主要是为解决当前存在的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越权、违规设置探矿权采矿权问题和近年来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授权不规范问题。 二是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支持和推进大型黄金基地建设,科学设置探矿权采矿权。要以黄金资源为重点,区别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小矿实行资源整合,切实解决各类矿山布局不合理等问题,逐步实现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 三是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在现有的矿山企业中,以前无偿取得采矿权,而现行法规规定新建矿山必须有偿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因此,必然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尽早结束“双轨”并行的局面,从根本上形成矿山企业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必须深化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探索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的政策措施,合理确定市级财政的资源收益和分配比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我市矿业经济的发展。 四是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通知》要求新建和生产矿山企业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对废弃矿山和老矿山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恢复与治理,其中对无人出资治理的,则由政府出资逐步恢复治理。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的规定,标志着国家已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付诸实施。 五是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加强开采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标准,制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资质管理办法,强调采矿许可证审批发放必须具备一系列前置条件,表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准入条件将更加严格。 六是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地矿局等有关部门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法定责任,建立完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长效机制,突出执法监察队伍和矿产督察员队伍的作用,强调强化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力量,实行任务到矿,责任到人。 记 者:我市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 张局长: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按照灵宝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为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政府成立了以王义政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李赞鹏主任、市地矿局张冠山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安监局等19个单位的有关领导为成员的灵宝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矿局,承担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的日常工作。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探采矿权人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多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集中宣传报道国发〔2005〕28号文件,突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为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工作。按照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初步制订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印发了《关于立即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和矿业权人要抓紧行动,迅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工作。从11月份起, 首先是开展“拉网式”矿区普查,查清问题,市地矿局抽调技术管理人员40余人,深入矿山实地现场,利用GPS和罗盘等测量工具,结合矿权人自查上报情况,对全市矿区展开全方位核查工作。据统计,共核查工程1290个,其中采矿区工程981个,勘查区工程309个。下一步,我们一是督促探采矿权人严格按照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或生产勘探设计组织施工;二是严厉打击以采代探、越界勘查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的违法行为,维护竖井及周边重点工程区域矿业秩序的稳定;三是重点加强残采工程、废弃工程以及工程劳务承包管理。对废弃工程要求一律封堵并在坑口显眼位置设立警示标志,防止闲散人员误入造成责任事故;属劳务承包工程的,探采矿权人要签署规范的《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上报市地矿局作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的依据。12月5日,我们将问题较为突出的程村乡马家凹金矿普查区等11个矿区作为第一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试点矿区,向相关8个矿权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由派出管理站跟踪督促。市地矿局将在12月底前对采矿权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将通报公安、安监、电力等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依法进行查处。 四是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开通举报电话(0398-8855948),全天24小时值班,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创办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简报,反映整顿和规范工作进展动态,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建立信息交流制度。 记 者:在此次整顿和规范工作中,各有关部门有那些职责? 张局长:按照省、市政府《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责任主体,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积极做好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相关工作。市地矿局负责全市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并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管理,搞好资源配置,核办矿业权许可证照,配合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配套政策的研究制订工作;市土地局负责严格按照批准的矿区范围批办矿山企业占地手续,对违法矿业行为占地手续进行清理,对闭坑矿山责令其对土地复垦;市发改委负责做好与矿产资源开发有关的项目核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严格控制矿山企业火工用品的供应、违法矿山企业和关闭矿山企业火工用品的查缴、非法采矿人员的遣散,依法打击扰乱矿业秩序的犯罪分子;市监察局负责对参与办矿国家工作人员的查处工作;市财政局会同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市地税局负责有关国有资产流转、财税分配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配套政策的研究制订;市工商局负责审核办理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预核准;市环保局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对严重破坏矿山生态环境和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施关停;市安监局负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责成实施关停,审核办理相关证照;市黄金局负责做好黄金矿山生产、选矿、冶炼、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市电业局负责关停矿山企业的停供电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水利局负责对矿区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测、预防监督、执法管理,组织审查水土保护方案;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宣传报道;市检察院配合整顿和规范工作,对构成非法采矿罪的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及时提起公诉;市法院配合整顿和规范工作,对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及时予以强制执行。 记 者:我市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是什么? 张局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工作,要做到进度服从质量。我市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是:2005年要以治乱整顿为重点开展排查、清查和整顿工作;2006年要以治乱整顿和治散规范相结合;2007年要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任务。 欢迎新闻界和社会各界的各位朋友继续关注和支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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